高教自考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
高教自考公共政治课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对自学应考者进行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。为贯彻十五大精神,落实中宣部、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全国考办下发文件,调整了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。
新的课程设置方案参照普通高校“两课”课程设置及基本内容,结合自考特点,规范了课程设置,使之适合自学。同时注意与现在开设的公共政治课的过渡与衔接。
高教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分三种。一是专科和本科(基础科段)的设置,含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”(3学分)、“邓小平理论概论”(3学分)、“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”(2学分);二是本科(本科段)和独立本科段非经济类专业的设置,含“毛泽东思想概念”(2学分);三是本科(本科段)和独立本科段非经济类专业的设置,含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(2学分)、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常学原理”(3学分)。“形势与政策”的内容将列入“邓小平理论概论”课程考试大纲,并在考试中占10%的分数。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2月底的国内外时事,每年10月份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。
在时间安排上,1999年为实施新的公共政治课设置的过渡期,目前的“哲学”、“中国革命史”和“政治经济学”将安排最后两次考试。从2000年上半年考试开始,考生将参加新的公共政治课课程考试,原则上不再安排现行公共政治课课程的考试。
对于现行课程与改革后的课程衔接问题,全国考办规定:
1.专科和本科(基础科段)的考生,凡公共政治课已达8学分的,不再参加新的公共政治课程的考试;只通过“哲学”课程考试的考生,须参加“邓小平理论概论”和“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”课程的考试;只通过“政治经济学”课程考试的考生,须参加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”和“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”课程的考试。从2000年起报名参加专科和本科(基础科段)自考的新考生,须按照改革后的新课程方案,参加公共政治课的学习与考试。
2.本科(本科段)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,凡公共政治课已达4学分的,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。凡未通过“中国革命史”课程考试的考生与新报名参加本科(本科段)和独立本科段自考的考生,须按照改革后的新课程方案,参加公共政治课的学习与考试。
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有关问题说明
◇全国考办省级命题指导办公室
2000年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已向社会公布,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:
一、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,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作了相应的调整。
在2000年的安排中,除部分委托开考的专业,因过渡的需要,仍对原计划的课程进行考试安排外,凡面向社会开考的新专业(含调整后的原专业)及今年部门委托开考的新专业,一律按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统考课程的安排。
2000年面向社会新开考专科专业9个(财税、金融、保险、工商企业管理、会计、市场营销、行政管理、小学教育、计算机及其应用);本科专业3个(汉语言文字、英语、法律);独立本科段7个(教育学、计算机及其应用、计算机网络、财税、国际贸易、市场营销、工商企业管理)。其他面向社会开考的统考专业将在2001年安排。
二、每年安排两次的公共课,包括公共政治课、《大学语文》(专科)、《大学语文》(本科)、《英语》、经济类《高等数学》、工科《高等教学》;每年安排一次的公共课(含专业基础课),包括《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》、《线性代数》、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》、《物理》(工)、《普通逻辑》;经济类专业共同课每年安排一次,包括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、《基础会计学》、《国民经济统计概论》、《经济法概论》(财经类)、管理系统中《计算机应用》、《管理学原理》、《对外经济管理概论》(2000年暂缺)。各专业中需要统考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,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。实行统考的课程考试安排保持相对稳定。
三、从2000年开始,公共政治课设置将进行改革。1999年安排过渡,2000年实施新课程的考试。
新设置的《邓小平理论概论》课程考试中列入“形势与政策”方面的内容。教育部自考办指定新华社主编的《半月谈》杂志作为时事政治考试的参考读物。4月份考试的时事政治参考读物为上年10月至当年3月的《半月谈》杂志;10月份考试的时事政治参考读物为当年4月至9月的《半月谈》杂志。考试内容均出自所指定的《半月谈》杂志。